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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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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檢核制度沿革及辦理參考依據

        為落實生態工程永續發展之理念,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自2009年起配合「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逐年試辦工程生態檢核作業。2016年水利署修訂「水庫集水區工程生態檢核執行手冊」以推廣、落實生態檢核作業。藉由施工前之工程核定階段與規劃設計階段蒐集區域生態資訊,了解當地環境生態特性、生物棲地或生態敏感區位等,適度運用迴避、縮小、減輕、補償等保育措施,納為相關工程設計理念,以降低工程對環境生態的衝擊,維持治水與生態保育的平衡。於施工階段落實前兩階段所擬定之生態保育對策與工法,確保生態保全對象、生態關注區域完好與維護環境品質。最後於維護管理階段定期監測評估治理範圍的棲地品質,分析生態課題與研擬改善之生態保育措施。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6年4月函文(工程技字第100600124400號)至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請公共工程計畫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納入為計畫應辦事項。並於108年5月修正為⸢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工程技字第1080200380號函修正),後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2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1090201171號函)、中華民國110年10月6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1100201192號函)及中華民國112年7月18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1120200648號函)修正。

        本計畫工程依照計畫工程地理位置及工程特性,生態檢核工作即依據『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執行辦理,參考水利署『水庫集水區工程生態檢核執行參考手冊』補充必要資訊。  

 圖 1、公共工程生態檢核作業流程

 

生態檢核工作說明

        以工程生命週期分為工程核定、規劃設計、施工與維護管理等四階段。本工程屬於施工階段,相關生態檢核工作擬進行如下:

施工階段

        施工階段分為施工前、施工期間與施工後進行檢核作業,本次作業為施工前生態檢核。施工階段主要工作為現場勘查、環境生態異常狀況處理、生態保育措施、民眾參與、資訊公開。

(一) 現場勘查

       組成含生態背景及工程背景之跨領域工作團隊,由生態專業人員評估是否有其他潛在生態課題,現場勘查所得生態評析意見與修正之生態保育策略,應儘可能納入施工過程之考量,以達工程之生態保全目的。

(二) 生態保育措施

       確認工程設計及生態保育原則,生態專業人員於現場勘查應記錄工程施作現場與周邊的主要植被類型、潛在棲地環境、大樹等關鍵生態資訊,初步判斷須關注的生態議題如位於天然林、天然溪流等環境,擬定工程相關生態注意事項,標示定位並摘要記錄。生態專業人員進行工程之生態評析,可藉由現場勘查、資料蒐集、生態評估、生態關注區域繪製評估工程範圍內之生態議題,提供工程範圍之生態衝擊預測及對應方法及保育對策。

(三) 民眾參與

      邀集生態背景人員、相關單位、在地民眾及關心相關議題之民間團體辦理施工說明會,蒐集整合並溝通相關意見。

(四) 資訊公開

     主動將施工相關計畫內容之資訊公開。

(五) 生態異常狀況處理

        工區範圍內之生態環境若有異常狀況,發現後積極處理,以防止異常狀況再次發生。針對每一生態異常狀況釐清原因、提出解決對策,並進行複查,直至異常狀況處理完成,異常狀況情形如下: 

1. 生態保全對象生長狀況異常或遭移除。

2. 生物異常現象,如魚群暴斃、水質渾濁。 

3. 生態保育措施未確實執行。

 

生態檢核工作計畫

(一) 生態調查概述   

1. 生態調查依據 

       為記錄及分析生態現況,瞭解施工範圍內的水、陸域生態及生態關注區域,以做為工程選擇方案及辦理後續生態環境監測的依據,依工程地點之自然環境與治理特性,採取合適的生態調查方法,適合本案的方法為現地密集評估,參考「植物生態評估技術規範」及「動物生態評估技術規範」,尋找保護之標的物種,例如稀有植物、大樹以及「水、陸域動物多樣性高的棲地」、「保育類動物或稀有及瀕危植物出現地」等重要物種出現區域。   

2. 計畫位置 

       工程計畫區位置如圖2所示。  

3. 調查項目 

       陸域生態調查項目包含維管束植物、鳥類、哺乳類(含蝙蝠超音波偵測)、兩棲類、爬蟲類及蝴蝶類,水域生態調查項目包含魚類及底棲生物。   

4. 調查頻度 

       調查頻度為施工前1次,施工進度達到25%、50%及75%各1次,施工後1次,總計共5次調查。 

 (二)、生態調查方法 

 陸域植物 

 1. 調查方式 

       於選定調查範圍內沿可及路徑進行維管束植物種類調查,包含原生、歸化及栽植之種類。如發現稀有植物,或在生態上、商業上、歷史上(如老樹)、美學上、科學與教育上具特殊價值的物種時,則標示其分布位置,並說明其重要性。

 2. 鑑定及名錄製作 

       植物名稱及名錄製作主要參考「Flora of Taiwan」(Huang et al., 1993-2003)。將發現之植物種類一一列出,依據科屬種之學名字母順序排序,附上中名,並註明生態資源特性(徐國士,1987,1980;許建昌,1971,1975;劉棠瑞,1960;劉瓊蓮,1993)。稀有植物之認定則依據植物紅皮書、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華民國100年11月9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246151號)中所認定珍貴稀有植物,以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植物生態評估技術規範」(2002/3/28環署綜字第0910020491號公告)所附「臺灣地區稀特有植物名錄」。 

 陸域動物 

 1. 哺乳類 

 (1)穿越線調查法:沿調查範圍內可及路徑行進,調查人員手持GPS定位所經航跡。尋覓哺乳類之活動痕跡,包括足跡、排遺、食痕、掘痕、窩穴、殘骸等跡象,據此判斷種類。於夜間則以強力探照燈搜尋夜行性動物之蹤跡,輔以鳴叫聲進行記錄。C.調查時段:日間時段約上午7~10點,夜間時段約7~10點。        

(2)陷阱調查法:於每季(次)調查各使用10個台灣製松鼠籠陷阱、20個薛曼氏鼠籠(Sherman’s trap)進行捕捉。        

(3)蝙蝠調查法:針對空中活動的蝙蝠類,調查人員於傍晚約5點開始至入夜,於調查路線利用蝙蝠偵測器(Anabat SD1 system)偵測個體發射超音波頻率範圍,以辨識種類及判斷相對數量。        

(4)名錄製作及物種屬性判別:所記錄之哺乳類依據A.台灣生物多樣性入口網https://portal.taibif.tw/(2021),B.鄭錫奇等所著「臺灣蝙蝠圖鑑」(2010),C.祁偉廉所著「台灣哺乳動物」(2008)以及D. 行政院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農林業字第1132400293號公告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進行名錄製作以及判別其稀有程度、特有種及保育等級等。

 2. 鳥類        

(1)調查方法:採穿越線調查法,調查人員沿調查範圍內可行之路徑行進,以目視及使用雙筒望遠鏡進行調查,並輔以鳥類之鳴聲進行種類辨識。        

(2)調查時段:日行性鳥類調查時間為上午7~11時、下午3~6時,夜間時段則於7~10點完成。        

(3)記錄方法:主要以目視並使用10×25雙筒望遠鏡及高倍率20×60倍單筒望遠鏡輔助觀察,並輔以鳥類之鳴唱聲進行種類辨識,記錄所發現之鳥種。夜間觀察時以大型探照燈輔以鳥類鳴聲進行觀察記錄。        

(4)名錄製作及物種屬性判別:所記錄之鳥種依據A.中華民國野鳥學會鳥類紀錄委員會審定之「2017年台灣鳥類名錄」(2017),以及B. 行政院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農林業字第1132400293號公告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進行名錄製作以及判別其稀有程度、居留性質、特有種、水鳥別及保育等級等。鳥類生態同功群主要係採用林明志(1994)之定義,並參考尤少彬(2005)、池文傑(2000)、戴漢章(2009)研究。 

 3. 兩棲類及爬蟲類        

(1)調查方法:採隨機漫步(Randomized Walk Design)之目視遇測法(Visual Encounter Method),並以徒手翻覆蓋物為輔,每次調查均進行三次重複。        

(2)調查時段:日間時段約上午8~11時、下午3~5時,夜間時段約7~10點。        

(3)調查路徑及行進速率:沿調查範圍內可及路徑行進。       

(4)記錄方法:A.日間調查:許多爬蟲類都有日間至樹林邊緣或路旁較空曠處曬太陽,藉此調節體溫之習性,因此採目視遇測法為主,徒手翻掩蓋物為輔;兩棲類除上述方法,另著重於永久性或暫時性水域,直接檢視水中是否有蛙卵、蝌蚪,並翻找底質較濕之覆蓋物,看有無已變態之個體藏匿其下,倘若遇馬路上有壓死之兩爬類動物,亦將之撿拾、鑑定種類及記錄,並視情形以70%酒精或10%甲醛製成存證標本。B.夜間調查:同樣採目視遇測法為主,徒手翻掩蓋物為輔,以手電筒照射之方式記錄所見之兩爬類動物。若聽聞叫聲(如蛙類及部分守宮科蜥蜴)亦記錄之。        

(5)名錄製作及物種屬性判別:所記錄之種類依據A. 台灣生物多樣性入口網https://portal.taibif.tw/(2021),B.呂光           洋等所著「台灣兩棲爬行動物圖鑑(第二版)」(2002),C.楊懿如所著「賞蛙圖鑑-台灣蛙類野外觀察指南(第二版)」(2002)、D.向高世等所著「台灣兩棲爬行類圖鑑」(2009)以及E.行政院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農林業字第1132400293號公告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進行名錄製作以及判別其稀有程度、特有種及保育等級等。 

 4. 蝴蝶類 

(1)調查方法:採用沿線調查法,沿著道路、林徑以掃網、雙筒望遠鏡與目視等方法,緩慢步行記錄道路兩側與觀察者前方的蝴蝶種類。 

(2)調查時段:上午8~11時、下午3~5時。 

(3)調查路徑及行進速率:沿調查範圍內可及路徑行進,調查人員手持GPS定位所經航跡。 

(4)記錄方法:主要以目視、捕蟲網捕捉並使用雙筒望遠鏡輔助觀察,進行種類辨識。 

(5)名錄製作及物種屬性判別:所記錄之種類依據A.台灣生物多樣性入口網https://portal.taibif.tw/(2021)、B.徐堉峰所著之「台灣蝶圖鑑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2000, 2002, 2006)、C.濱野榮次所著「台灣蝶類生態大圖鑑」(1987)、D.張永仁所著之「蝴蝶100:台灣常見100種蝴蝶野外觀察及生活史全紀錄(增訂新版)」(2007)、E.徐堉峰所著之「臺灣蝴蝶圖鑑(上)、(中)、(下)」(2013)以及F.行政院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農林業字第1132400293號公告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進行名錄製作以及判別其稀有程度、特有種及保育等級等。

 

圖 2、計畫區位置圖(底圖取自google earth)

執行成果

本團隊於113年11月進行計畫預定範圍之施工階段生態檢核作業

 (一) 、相關文獻蒐集 

 1. 臺中市烏日區購物專用區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 

       生態調查共發現植物66科189屬234種,依型態區分共包括51種喬木,31種灌木,25種藤本,127種草本,以草本植物佔多數;依屬性區分包含110種原生種(含特有種),58種歸化種,66種栽培種;未記錄「植物生態技術規範」及「臺灣植物紅皮書」(臺灣植物紅皮書編輯委員會,2017)之受威脅植物。 

       陸域動物方面,共記錄哺乳類2科4種、鳥類14科20種、兩棲類3科3種、爬蟲類3科4種、蝶類4科5種、蜻蜓1科2種,其中記錄1種特有種及5種特有亞種動物,保育類則記錄其他應予保育之紅尾伯勞1種。

       水域生物部分,共記錄魚類4科4種、蝦蟹螺貝類3科3種、浮游性植物5門54種、附著性藻類5門50種,未發現特有種及保育類動物。 

 2. 臺中市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案環境影響說明書 

       生態調查共發現植物66科185屬229種,依型態區分共包括51種喬木,30種灌木,25種藤本,123種草本,以草本植物佔多數;依屬性區分包含107種原生種(含特有種),57種歸化種,65種栽培種;未記錄「植物生態技術規範」及「臺灣植物紅皮書」(臺灣植物紅皮書編輯委員會,2017)之受威脅植物。

       陸域動物方面,共記錄哺乳類3科4種、鳥類16科31種、兩棲類3科3種、爬蟲類5科8種、蝶類5科10種、蜻蜓3科4種,其中記錄2種特有種及8種特有亞種動物,未發現保育類動物。 

      水域生物部分,共記錄魚類4科4種、蝦蟹螺貝類3科3種、浮游性植物5門69種、附著藻類6門62種,未記錄特有種及保育類動物。 

 3. 臺中市烏日水資源回收中心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 

       生態調查共發現植物65科183屬228種,依型態區分共包括63種喬木,38種灌木,29種藤本,98種草本,以草本植物佔多數;依屬性區分包含123種原生種(含特有種),48種歸化種,57種栽培種;未記錄「植物生態技術規範」及「臺灣植物紅皮書」(臺灣植物紅皮書編輯委員會,2017)之受威脅植物。 

       陸域動物方面,共記錄哺乳類4科6種、鳥類32科54種、兩棲類3科3種、爬蟲類6科7種、蝶類5科20種,其中記錄2種特有種及10種特有亞種動物,保育類則記錄珍貴稀有之黑翅鳶、彩鷸、紅隼等3種,及其他應予保育之紅尾伯勞1種。

       水域生物部分,共記錄魚類4科5種、蝦蟹螺貝類5科5種、蜻蛉目2科6種、水生昆蟲5目9科、浮游植物4門27種、附著性藻類3門18種,未記錄特有種及保育類動物。 

4. 行政院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集水區友善環境生態資訊資料庫 

       依據行政院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之「集水區友善環境生態資訊資料庫」網站資料,查詢本案計畫範圍及鄰近區域關注物種資訊,於資料庫之關注物種包含鳥類5種(黑翅鳶、紅隼、短耳鴞、鴛鴦、八哥)。 

 5. 台灣生物多樣性網絡 (Taiwan Biodiversity Network, TBN) 

       以行政院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之台灣生物多樣性網絡 (Taiwan Biodiversity Network, TBN) 網站資料,查詢計畫區域及周遭範圍物種資訊作為參考,於台灣生物多樣性網絡之陸域植物記錄42種,未記錄受脅物種。 

       動物部分,鳥類共記錄37科79種、爬蟲類6科6種,蜻蜓類2科4種,其中包含10種珍貴稀有之保育類動物,1種其他應予保育之保育類動物。 

 6. 生態敏感區圖資及國土綠網 

       將計畫區域套疊法定生態敏感區圖資(自然保護區、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國家公園、一級海岸保護區),本案計畫範圍均無涉及以上法定生態敏感區域(圖3),經套疊其他重要生態敏感區圖資(重要野鳥棲地、國家重要濕地),本案計畫區域亦無涉及其他重要生態敏感區(圖4)。

      根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09年「國土生態綠網藍圖規劃及發展計畫」成果圖資,本案計畫範圍未涉及國土生態綠網區域(圖5)。 

7. 石虎棲地 

       經套疊「112年石虎分布模擬圖」之圖資,本案計畫範圍西側之筏子溪周邊環境為石虎重要棲地範圍(圖6),另外,根據台灣動物路死觀察網之路殺資料,2020年至2023年於烏日區發生3筆石虎路殺記錄,1筆發生於烏溪南岸旁道路,1筆為貓羅溪北岸道路,1筆為高鐵站旁之高鐵二路,以上3筆路殺記錄多發生於溪流周邊道路。

 

圖3、計畫範圍與法定生態敏感區位圖

 

圖4、計畫範圍與其他生態敏感區位圖

 

圖5、計畫範圍與國土綠網位置圖

 

圖6、計畫範圍與石虎重要棲地圖

 (二) 、現地調查成果 

       本案維管束植物調查共計發現植物92科218屬246種,其中77種喬木,36種灌木,28種藤本,105種草本,包含4種特有種,111種原生種,40種歸化種,88種栽培種(表1)。

 

表1 維管束植物調查表

       本次調查發現2種台灣維管束植物紅皮書中受威脅植物,分別為臺灣肖楠(VU)、水茄苳(VU),分別為人工栽種於道路及滯洪池旁,均為綠美化用途。 

       陸域動物方面,調查共計發現哺乳類4科5種,鳥類22科37種,兩棲類2科2種,爬蟲類4科4種,蝴蝶類5科8亞科15種,其中記錄2種特有種(五色鳥、斯文豪氏攀蜥)及8種特有亞種(赤腹松鼠、小雨燕、大卷尾、樹鵲、褐頭鷦鶯、白頭翁、紅嘴黑鵯、粉紅鸚嘴),本次調查結果發現1種其他應予保育之保育類動物(紅尾伯勞)。 

 (三) 、生態關注區域及保全對象 

       本階段生態檢核作業主要針對區段徵收工程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進行評估,計畫範圍內的植被類型包括人工建物、道路、草生地、農耕地、人造林、灌溉溝渠等環境。本案需特別關注工程對於當地水文與棲地的潛在影響,以避免對溪流及其周圍生態系統產生負面影響。

1.區域分類與敏感度分析 

       經過生態檢核與現地調查,計畫區域及周遭範圍的土地利用型態多為受人為擾動後之區域,包括道路、房舍等明顯的人為干擾區,以及農耕地、草生地、樹林等環境。根據生態敏感區圖資及現地調查結果,將計畫區域及周邊環境區分為人為干擾區、低度敏感區及中度敏感區。

(1). 人為干擾區:主要包括道路、建物等已高度開發的環境,工程之影響相對較為輕微。 

(2). 低度敏感區:主要為農耕地、草生地等環境,需注意工程可能對當地植物生態造成的影響。 

(3). 中度敏感區:以樹林及溪流環境為主,具有一定的生態價值,應採取措施減少工程施工期間的干擾。 

 2. 生態影響與保護對策 

       根據生態調查結果,計畫範圍內的動、植物多為常見且能忍受人為活動的物種,但須注意以下幾點:

(1). 路殺風險:工程可能會增加野生動物的路殺機率,應在工程區域周邊增設防護圍籬及速限標誌等措施,並持續監測路殺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 

(2). 樹木保護:計畫區內共有617株樹木移植,主要以區內移植作為行道樹或綠地使用,並依各樹種合宜移植適期進行移植,施工期間應確實做好樹木的保護措施,確保以上樹木不受施工影響。 水質影響:工程需特別注意對溪流的影響,採取適當的水土保持措施,確保水質不受污染。

(3). 水質影響:工程需特別注意對溪流的影響,採取適當的水土保持措施,確保水質不受污染。

圖7、計畫範圍生態敏感區位圖(底圖取自google earth)

圖8、植物紅皮書受威脅植物分布圖(底圖取自google earth)

 

 

生態友善及減輕對策 

       在兼顧開發與自然生態保護原則下,依序以「迴避、縮小、減輕、補償」的友善策略進行規劃,並進行後續監測以確認成效。

1. 迴避: 

(1). 工程應避免於夜間施工,以免對夜行性動物產生干擾與不良影響。

(2). 鄰近區域有需多栽植的行道樹,亦包含植物紅皮書受威脅植物(臺灣肖楠、水茄苳),因此工程應確實限縮於工區內,工程行為需迴避周邊樹木避免造成影響。 

 

2. 縮小:

(1). 施工期間之便道或材料暫置場使用既有道路做為施工便道,並限制施工便道、土方及材料暫置區等臨時設施之範圍,除必要之工程量體及施作區域外,需避免工程擾動周邊環境,以縮小現地受到工程及施工過程之干擾。 

3. 減輕:

(1). 動物保護:工區分區施工以利原棲地生物遷移。 

(2). 施工規範:施工期間應定期維護機具,避免產生漏油情形,並設置水土保持設施,如截流溝、臨時沉砂池及汙水處理設施,以防止工程土石隨逕流進入排水系統。 

(3). 生態影響:設立施工圍籬防止動物誤闖工區。施工車輛需遵循速限減速慢行,以降低路殺風險。禁止施工人員飼養或餵食遊蕩犬貓,以減少對野生動物的干擾。

(4). 環境管理:施工期間產生的廢棄物應集中處理,並定期灑水以減少揚塵;裸土應以天然資材敷蓋,並加強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5). 人員管理: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教育,禁止捕獵、放置捕獸器,並設立巡視機制,確保施工現場不對環境造成破壞。 

(6). 追蹤機制:為確保各項對策的有效性,應進行持續生態檢核,並根據結果,適時調整工程及保護措施,以確保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4. 補償: 綠化工作應避免使用化學肥料、殺蟲劑或殺草劑,確保對生物健康無害;若有綠化需求,建議優先使用台灣原生樹木種苗之原生苗木,確保適地適樹原則進行綠化作業。